近年来,一些故意传播艾滋病的案例受到各类媒体的关注,引发大众热议或恐慌。
- 案例一-
2019年6月,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遭遇暴力抗法。两名执行工作人员先后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咬伤、抓伤,在抗拒执法的过程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还一直高呼“我有艾滋病”。
- 案例二-
2018年11月,一微信名为“动物无常”的男子在微信群里大肆炫耀自己成功将艾滋病传染给一名大二女孩。经天津市公安局专案组审讯调查,孟某某为了引起网民关注,在微信群里编造了自己感染艾滋病并与一名大二女孩发生性关系的虚假信息,还配发了一张自己女友背影的照片。经当地疾控中心检测,孟某某未感染艾滋病病毒。孟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 案例三-
网上流传着一些可谓丧心病狂的截图和消息,如“出售艾滋血液……百分百感染”,“艾滋病人闹市扎针”;在一则被疯传的视频里,一名男子在与一女子发生性行为后告诉该女子自己是艾滋病患者。得知真相的女子全然崩溃,蹲在墙角撕心裂肺地痛哭。
这些案例反映了部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大众存在一些关于艾滋病的严重误区。
误区一 得了艾滋等于绝症,与其等死不如多拉几个垫背/死前尽情享受放纵的性爱
纠正:艾滋病虽然无法彻底治愈恐艾,但可以通过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有效抑制病毒复制,延缓发病,很多感染者甚至可以维持20年以上不发病,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国家实施免费的艾滋病病毒抗病毒治疗,对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均建议“发现即治疗”。
误区二 艾滋病患者因为被歧视而产生“拉你一起下水”的报复心理(不排除确有个别患者存在扭曲心理和极端人格)
纠正:应努力消除艾滋病歧视,社会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有可能成为艾滋病流行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有感染风险的人群因担心受到歧视而不愿检测,不了解自身感染状况,会妨碍其采取预防措施,增加传播艾滋病病毒的风险。
我们可以通过教育和对话来消除歧视--人们对于艾滋病的知识和事实了解越多,他们贬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庭的可能性就越小。我们要注意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拿出勇气直面任何歧视他人的人。而对于那些危害他人生命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少数不法分子,公安和司法机关会予以严惩。
误区三 无聊者利用人们对艾滋的恐惧或猎奇心理造谣生事,博取眼球
纠正:掌握权威知识恐艾,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策略,不盲目“恐艾”,不信谣不传谣。
艾滋病病毒可通过性交(阴道交、口交、肛交)的方式在男女之间或男男之间传播。坚持在每次发生性行为时全程、正确地使用安全套仍然是预防经性途径感染艾滋病的最有效的方法。高质量的安全套完全可以阻止艾滋病病毒的穿透。
离开人体后,艾滋病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日常生活接触和蚊虫叮咬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离体病毒在凝固血液中不能长期存活,且感染人体需要达到一定的病毒数量,实心针刺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可能性极低。有人将带病毒的血喷到别人身上,但这种情况的感染率几乎为零;即便是血溅到眼睛或是口腔里,感染率也不足千分之一。如果被染有艾滋病病毒的注射器针头所扎,属于小量液体污染,与职业性的暴露相似,需要立即对伤口进行消毒、并由医生评估和处置暴露风险。
误区四 对方真的是感染者怎么办,一旦中招就完蛋了
纠正:一旦发生高危性行为或疑似暴露,比如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生了无保护的性行为,如果在72小时内,可以由医生评估后开具暴露后预防用药方案,尽早使用阻断药可大大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风险,具体可咨询成都市公卫临床医疗中心。
如果超出72小时,请及时就诊咨询,主动检测。
检测是知晓艾滋病感染状况的唯一途径。各地疾控中心自愿咨询检测门诊(VCT)提供艾滋病免费咨询和检测服务;各地县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也提供检测服务。个人还可以在电商平台上有特定资质的网上药店中购买自我检测试剂进行检测,如检测为阴性,应排除窗口期;如检测为阳性,应尽快到医疗机构或者疾控中心进行确证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