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云林县发生一起“艾滋毒玫瑰”事件,一名卖淫女感染艾滋病,仍接收嫖客,正如这名妇女所承认的那样,每天最多有6名客户,据估计,在过去6个月里,她的性伴侣可能已经超过1000人。当地卫生局紧急呼吁半年内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的嫖客接受艾滋病筛查。
当地卫生局指出,这名性工作者是一名中年妇女,从事性交易多年。卖淫场所分布在斗六市、斗南镇和虎尾镇。日前,她因肠胃不适到医院就诊,口腔内有过念珠菌感染,并进行了验血,初筛HIV呈阳性,再进一步检查显示病毒数量竟然超过百万,已经可以作为一名传染性很强的病人,甚至当地卫生局也感到震惊。
她立即被告知接受治疗,并要求她的固定伴侣接受筛查,并发出紧急筛查通知。
据报道,岛内卫生单位因卖淫妇女感染艾滋病,紧急“通缉”事件,已有先例。1996年,一名赴台湾卖淫的泰国妇女被检测出艾滋病毒。她在岛上卖淫不到三个月,但交易客户却多达500个。当时,岛上“卫生署”首次通过媒体对卖淫女发出“紧急通缉令”,公布女子的年龄、身高等,并呼吁与之发生性关系的男子尽快到各医院或卫生院验血。
为什么这么多人找小姐,却不怕感染艾滋呢?一部分可能是因为知识有限,不知道艾滋病可怕,也不知道可以通过性传播;另一种可能就是来自于男人无限的自信:我肯定不会遇到得了艾滋的小姐,或者是,“我去的都是高端场所,不会有的,这种病都是低端的人才有”
众所周知,艾滋的传播途径只要有三种,性、母婴和血液传播,比较不被明了的就是性行为,因为艾滋病具有窗口期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要么是0%,要么是100%。嫖娼者很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这些艾滋病毒带给妻子、女朋友,甚至还在哺乳期的孩子。
它不仅有传染性,潜伏期长等特点,最重要的是,至今还没有可以根治艾滋病的特效药物,也没有可用于预防的有效疫苗。也就是说,艾滋病一旦确诊,就等于绝症。中国有句老话,“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一旦这“万一”发生,人生也就真的就毁了。所以珍爱生命艾滋病毒,远离嫖娼。
(以上内容均来源于海峡都市报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