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则聊天记录在微博上登上热搜。
但是说实话,看到这样的聊天记录,让不少国内外的年轻人都为之一颤,恶魔这两次怎么写?接下来他们一五一十地告诉你。
有不少网友看完此热搜都感到一阵恶心,这条热搜内容是这样的:
艾滋病人故意约炮,
疯狂报复社会。
作为世界性的医疗难题,感染上艾滋病毒的群体理应将自己这一传染源阻断,然而,有一些人却选择了完全相反的方式...
这是一个叫做“全国大型六月...俱乐部”的微信群,一切从这边发酵。
而以下便是刷屏全网的聊天记录↓几张聊天记录截图,说了些什么?
看完以上有没有觉得细思极恐?
看这截图中的聊天内容,一些中期或知道自己治疗无望的艾滋病人唯一的梦想就是——拉更多的人下水...还直言只有这样自己的心灵才能有一丝的慰藉。
前段时间,肯尼亚一名19岁女孩,在参加一次派对时,与一名男子发生性关系后染上艾滋病,但当女孩找到该男子对峙,对方却矢口否认。
一夜之间,她陷入了崩溃,于是决定报复社会,计划将HIV病毒传染给至少2000名男子!
仅仅3个多月,她就让324名男子成功染病。其中有156名是她的大学校友,其他的则是政客、教师、律师、名人等已婚男子。(来源:腾讯网)
无独有偶,国内也曾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浙江传媒学院某大学生故意将艾滋传染给自己的同性伴侣。
你永远不会知道,躺在你身边的是人还是“恶魔”,无论发生过什么,都不应该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对于成年人来说,无论你是什么性别,直白点说,都有享受肉体欢愉的权利。婚前性行为并不可耻,也无关道德,然而高危的性爱,则有可能威胁你的生命。
不少人认为,做不做安全措施,只需要考量是否生育,却往往忽略了最关键的安全性因素,还总觉得,艾滋病离我们很遥远。
实际上,艾滋病人的比例数字,已经使我们危机四伏,大多数患者也并不如想象的那样,满身针眼或是体质孱弱。
看一下网上这些艾滋病人的自述吧:
我今年21岁,是名在校大学生。去年2月,在长沙市疾控中心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就在那一瞬间,我的生活完全改变了。
“检测结果出来了,可以确诊你感染了HIV病毒。”疾控中心的医生好像在用一种我不懂的语言和我交流,我懵了。
毕竟,我才21岁,私生活也还好,只是觉得都是同学,很少带套。所以,“这种事儿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这种滥台词还是在我的头脑中停留了几天。
冷静下来,我才想到一定是在一次暑假约炮时感染上HIV病毒的。我怀疑她肯定已经知道自己感染了病毒。然而,我一点警惕都没有,她说可以不戴套时,我竟然还很感动。
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感染了HIV。有个50多岁的老太太,肺癌晚期,常规做了输血前检查,发现HIV阳性。医生跟老头谈话艾滋病人自述,老头说自己在外边乱搞染上的,让医院不要告诉老太太。没几天老太太就去世了,也许这样走少些痛苦吧。
有认识的医生在急诊抢救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极度恶心的隐瞒病史的妇女和她的孩子。医生护士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医生手上有伤口。一年的阻断治疗几乎毁了这7个人的一生。
我哥12年底被感染,13年秋天发病,14年1月就过世了。潜伏期短,发病急,作为家人只能说这段回忆太痛苦,从咳嗽开始到白肺呼吸衰竭只有短短10天,前几个小时还能和我聊天闲扯到了傍晚氧饱和度就低于40,等于说是活活被闷死,十分痛苦。
一定一定要爱惜自己,现在HIV携带者真的很多,我们一个二级城市的医院,8个房间32个人全是这个病,有两个还是单位体检的时候发现的。我哥走的前一天隔壁病房的一个21岁的男孩也没了,都才那么年轻。
作为家人这种经历真是痛心疾首,我哥后来就连医院太平间的人帮他换衣服,都要多收500块钱。
我认识的一个人三十多岁,2014年查出艾滋,后来确诊试验的确是阳性。我只想说活该!此人有老婆有孩子,但是十分喜欢乱搞。业余时间除了打麻将就是约炮。
私生活十分混乱。他本来有份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收入不错,工作也体面。现在好了,什么都毁了,家庭事业都没了。他现在还是早期没啥症状,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感染的。若不是做阑尾炎手术住院也不会知道自己感染艾滋。
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所以我特别讨厌那些生活不检点的人,当初你放荡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后果。有的人不仅丝毫不知道羞耻还大言不惭的说男人嘛那个不在外面玩的,所有男人都一样。
做了六年的检验科人员,每年都要上报很多的传染病数据,奉劝大家洁身自爱。
在医院实习,一天来了一个漂亮的美女。真的好漂亮啊。大高个,身材嗷嗷好,化着精致的妆。我就多看了两眼。
她耳朵后淋巴结上长了一个小脓肿。医生要给她切除,切除之前做个常规检查。HIV筛查的时候就是阳性,又复查了一遍还是阳性。那美女知道结果后哭的稀里哗啦的,检验报告单最后也没取。
她对象陪她来的,俩人要结婚了。她对象后来也做了检查,是阴性。我不知道这件事的结果是什么样。只是觉得好可惜。那美女才28岁。再后来听说是她前男友传染给她的,她前男友吸毒。这就是所谓的遇人不淑么?女孩子还是要好好保护自己吧 无论什么时候。
而最让人惊恐的是,象征着学术与青春的象牙塔竟成了艾滋病传播的“乐园”
我们来看下面这组数据:
北京
▲ 2015-2017年,北京市大学生感染艾滋病每年新增100多例;
▲ 2016年15~24岁青年感染者和病人数增幅超过了艾滋病整体增幅。
上海
▲ 2015年共报告发现青年学生感染者92例,较上年同期上升31.4%;
▲ 2016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1794例,其中18~24岁年龄段占1/4。
厦门
▲ 2010年-2013年,厦门报告的青年学生病例占新报告病例数的4.44%;
▲ 2014-2017年10月期间报告的青年学生病例占6.31%,占比呈现上升趋势。
山西
▲ 2017前3季度,山西省报告青年学生病例48例;
▲ 截至2017年9月底,累计报告369例,死亡46例。
深圳
▲ 2017年出现了3例初中、2例高中/中专学段病例,感染趋于低龄化;
▲ 2018年全市1-10月新报告学生病例17例。
据2017年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年度新增15~24岁青年学生艾滋病感染者在相应年度青年感染总人群中的占比,已由2008年的5.77%上升至2017年的23.58%。
这一数值,可以说远超国际艾滋病10%的“重灾区”认定感染红线值,本应与世无争、岁月静好的学习乐土,竟以如此高速的泛滥趋势,成为了艾滋病传播的重灾区。
有不少留学生及海外华人认为——国内基数大,才应该在意这些。
然而,艾滋病在国外更加猖獗。
有些人甚至是被动染上了艾滋,并不是因为乱交更不是因为约炮...
比如说英国曾曝出的案例:因为从美国进口了一批携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制品艾滋病人自述,7500人意外感染艾滋。
而故意传播艾滋的行为在澳洲也曾经出现过...
根据媒体报道,澳洲曾有一名患有艾滋的演员Godfrey Zaburoni。
在得知自己感染艾滋后,他依然与12名澳洲女性发生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
这其中还包括Zaburoni的女友,她也成了被感染者。
2018年,悉尼内西区一名53岁的男子Navarro,在知道自己感染艾滋后,依然与其他女性发生性关系。
被感染的女性虽然只有一名,但是警方依然以故意传播艾滋病的罪名将其逮捕。
有一些艾滋病人在得知了自己被感染后,心态崩溃,决定让更多的人面临和自己一样的境遇,如同前文说的,这些人在心理扭曲之后,只有这么做才能让他们感受到一丝慰藉。
如今,艾滋病已经不可避免地成为了青年群体的无形杀手,我们一定要切记,在和恋人为爱鼓掌之前,必须要做好安全措施,其次,就是不要滥交。
但如果发现自己可能感染艾滋,又该怎么办呢?
淘宝的“HIV试纸”评论区,给我们提供了不少反面例子:
这里重点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犯以上错误,当发现自己可能染艾,不要轻信网络,更不可用一些没有科学根据的偏方。
要立刻去当地正规医院就医,或是红十字会领取阻断药,只要24小时内服下,都可以有效防止艾滋。
最后,提供一些艾滋病的科普与误区,只有正确认识艾滋,才能防患于未然。
不要觉得艾滋病触不可及,要记得保护好自己,自尊自爱。但同时也要记得,艾滋病毒是我们需要攻克的对象,但艾滋病人不是,他们需要尊重和理解。
希望读者们,借由这篇寥寥数字的内容,可以感受到HIV所带来的威胁,无论你身处澳洲、还是中国还是海外何地,洁身自好切记、切记。
那么,故意传染艾滋给别人构成犯罪吗?
艾滋病人故意传播他人已构成犯罪,依照刑法第360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条款如下:
一、《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的规定,以传播性病罪定罪,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认定为刑法第九十五条第三项“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所指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一)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而卖淫、嫖娼的;
(二)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扩展资料
犯传播性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与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1、侵害的客体不同。传播性病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只是他人的身体健康。
2、行为表现不同。传播性病罪必须采取卖淫、嫖娼的行为形式。故意伤害罪则一般采取暴力等行为形式和特定情况下的不作为形式。
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传播性病罪的故意内容,有的是为了赚取钱财,有的是为了满意淫欲,有的也可能是以卖淫、嫖娼传播性病方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则只是意图给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司法实践中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区分:
1、行为人是否患有严重性病。现在,国际公认的性传播疾病有二十多种,我国卫生部门提供的材料中认定为性病的有十多种。其中属于严重性病的性病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卖淫、嫖娼者只有患有严重性病,才有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患有性病,若不属于严重性病,也不能构成传播性病罪。
2、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了将自己的肉体提供给他人淫乐以换取钱财,或交付钱财换取他人肉体供自己淫乱的行为,则有可能构成传播性病罪;如果行为人是在夫妻性生活或通奸、恋爱等非法性关系中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由于客观上不存在卖淫、嫖娼行为,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3、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如果行为人不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即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也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4、行为人是否自愿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行为人虽患有严重性病,也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但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被强迫的,由于主观上没有犯罪故意,也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所以,法以明文规定不可为,坚持治疗,你还会拥有更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