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疾病病程漫长,可反复发作,并伴有潜伏梅毒的可能,而且其皮肤损害多数不痛不痒,或自觉症状不明显,易使一些患者不进行诊断治疗或治疗不彻底、不复诊,自己认为已经"治愈",从而耽误疾病的彻底治疗,故要做到早期发现,早期足量治疗梅毒患者,及治疗后定期追踪观察和随访来防止其复发。在各个时期治疗中都应注意:
(一)在治疗早期梅毒时梅毒患者,用药剂量应先从小量开始,逐渐增加,以免引起治疗休克;早期梅毒患者要求禁止房事,患病两年以上者也应该尽量避免性生活,发生性接触时必须使用避孕套;早期梅毒在充分治疗后第一年内每3个月复查一次,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共2~3年,每次复查包括临床和血清复查(非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严密观察临床变化和血清反应滴度变化,早期梅毒患者治疗3个月后,非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不出现4倍以上下降,应视为治疗失败。开始血清反应为高滴度(≥1:8),一年持续不变,则应考虑复治,无论复治与否,都应作神经系统及脑脊液检查,以便早期发现神经梅毒或早期梅毒治疗后血清反应固定(不阴转)而无临床症状者,应根据情况考虑①检查脑脊液,以除外无症状神经梅毒;②再感染;③合并HIV感染。
(二)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三)患病期间不宜怀孕。如果患者发生妊娠,治疗要尽早开始。是否保留胎儿,应根据孕妇的意愿执行。
(四)二期梅毒发生时会出现全身反应,此时需要卧床休息。患病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
(五)一期、二期梅毒传染性较强,在梅毒早期患者注意不要将病原体传染给别人。
(六) 早期先天梅毒患者的治疗:对已经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的婴儿,应进行临床及血清学检查,直至血清学检查转阴或维持阴性三个月以上为止。若发生临床症状或放射学检查有骨梅毒损害,或血清学滴度上升二管以上或持续升高时,或孕妇未经充分青霉素治疗或无条件对婴儿进行仔细检查时,须给婴儿进行治疗。
另外,一些细节方面的注意情况有,若发现梅毒病人必须强迫进行隔离治疗,病人的衣物及用品,如:毛巾、衣服、剃刀、餐具、被褥等,要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严格消毒,以杜绝传染源;追踪病人的性伴侣,包括病人自报及医务人员访问的,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未治愈前配偶绝对禁止有性生活;对已接受治疗的病人,应给予定期追踪治疗;督促病人彻底治疗,定期随访;早期梅毒患者在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至少1-4个月;梅毒患者用过的物品要用消毒药消毒,特别是马桶、内衣裤、毛巾。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健康,请患者做好以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