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们谈‘艾’色变,近年来,国家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越来越重视,大众对于艾滋病的认识也逐渐提高。”11月30日,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治研究所监测与管理室主任李宁做客河南疾控《健康半月谈》直播栏目普及防艾常识,消除人们对艾滋病的误解。
艾滋病病毒传播要有条件 日常生活不会传播
李宁介绍,首先要认识到艾滋病的感染途径只有经血液、性接触和母婴三个。就传染病而言,艾滋病的感染性并不算强,艾滋病病毒是一种非常脆弱的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离开人体后,在常温下存活时间很短。艾滋病病毒不会通过飞沫、水源、家禽家畜传播,亲吻、拥抱、握手或者互用个人物品、共同用餐或者饮水等一般性日常接触,包括蚊虫叮咬,都不会使人感染。只要约束自己的性行为、不吸毒、不盲目使用血液制品,就不必担心被感染。
“艾滋病病毒传播要接触艾滋病病人的体液世界艾滋病日,如血液、精液等,身体表面有伤口,这样病毒才可能入侵。”李宁说,艾滋病毒构成传播还需要有一定的病毒数量、外来压力(如持续来回地摩擦和多个轻微破损共同作用),这样才可能造成感染世界艾滋病日,皮肤伤口的一般触碰是不会感染艾滋病的。
艾滋病患者遭受种种歧视
李宁介绍,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加之对艾滋病缺乏正确认识,社会上仍有相当多的人谈“艾”色变,习惯把艾滋病与不洁性行为联系在一起,错误地认为艾滋病是“肮脏的病”“下流的病”,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一起肯定不安全。因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就业、升学、医疗及日常生活中常常遭受歧视。
全社会参与 消除艾滋病歧视
我国在消除艾滋病歧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制定了法律法规,明确了反歧视的条款。如《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另外,国家制定相关政策,造就了关爱的基础,如“四免一关怀”政策的实施,让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生存状况大为改善,病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人文关怀。此外,一些社会团体和个人也积极进行宣传和动员,创造了善待感染者、消除歧视的舆论氛围。
“消除艾滋病歧视,需要全社会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包容关爱艾滋病患者。”李宁呼吁。(尧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