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5日世界艾滋病日,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在《发病率与死亡率周刊》杂志上报道了5例不明原因的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病例,这是世界上第一次有关“艾滋病”的正式记载。
此时,距离我国发现首例艾滋病患者刚好还有4年时间。
在此之前,全球已有70多个国家报告发现了艾滋病感染者,而当时我国境内还没有发现艾滋病感染病例。
尽管一些国内的专家乐观的认为,艾滋病是西方国家“腐化”生活搞出来的糟心事物,中国相对保守的社会环境,官方明令禁止同性恋和“淫乱”行为,国民整体上淳朴善良,不存在艾滋病传播的土壤,预计全球的艾滋病疫情不会对我国造成太大的影响。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有序进行,国门逐渐对全世界打开,我国终究还是没能逃脱艾滋病的魔爪。
日益频繁的国际交往,不断有人员出入国境,我国艾滋病输入的风险逐渐增大。
4年后,1985年6月4日,一位旅居美国15年的34岁阿根廷籍男性从西安旅游返回北京后,因“肺部感染”病重,收住北京协和医院外宾医疗科病房。
入院后,协和医院马上对其进行全力的救治,但患者此时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病情迅速转危。
最终,2天后,6月6日上午10:10,这名患者死于重症肺部感染和呼吸循环衰竭。
治疗其间,协和医院还与其在美国的家人取得了联系,得知此人有同性恋史,在美国就已确诊为艾滋病。
随后的尸检和血清学检验,也完全证实阿根廷男子的死因是艾滋病发病,这是我国境内首次发现艾滋病病例,当然也是第一例艾滋病死亡病例。
参加中国第一例艾滋病人病理检查的三位员工:从左至右分别为崔全才、张慧信、王若虬
随后几年,国内不断有零星的艾滋病境外输入病例和本地病例的报道。
1987年3月,一名香港厨师因艾滋病发病后死于福建省立医院。
1987年7月,一名38岁的美国男性编辑在云南旅游时发病,后被当地确诊为艾滋病患者,并立即出境。
1988年之前,我国共报告了19例HIV感染病例,其中4例为我国公民,病因是由于输入了被HIV污染的进口八因子(一种血液制剂)而感染,其余15例全部为外籍病例。
毫无疑问,外籍艾滋病感染病例,在我国艾滋病早期流行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1989年10月28日,我国卫生部门对外公布,在国内的性病患者中首次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这名男性感染者,当时是北京一家商店的售货员。
调查后发现,该名男性是一名男同性恋,其私生活较为混乱,曾与外国人有过同性性行为。
并且,其确诊艾滋病感染后,就迅速的隐秘踪迹,前往国外。当地医疗部门因为缺少信息,也无从查验与他有性行为的人是否也被感染了艾滋病。
陆续的,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中发现了一些通过性传播的HIV感染个案。
1989年10月,云南省卫生防疫部门在滇西边境部分农村地区进行了规模不大的艾滋病血清学监测,一次就确诊了146名经静脉注射吸毒传播的新发HIV感染者。到1990年9月,当地经静脉吸毒感染的HIV病例已高达368例。
1990年8月,我国一位支援非洲建设的医生,在非洲工作时不慎感染了艾滋病,病发后,病人经过了几个月的肺部反复感染,最终在北京佑安医院去世。
艾滋病疫情在我国的快速发展
播散期(局部流行期1989-1993)以1989年10月在云南西南部吸毒人群中发现146例HIV感染者为标志,在此期间,大多数感染者为云南省的吸毒者,同时在归国劳务人员、STD病人和暗娼中也发现了少量的HIV感染者。
增长期(流行期1994-1996)此时的 HIV感染者已超出了云南省的范围,在四川、新疆、广西、河南的吸毒者和献血员中也发现了大量的感染者。新报告的艾滋病感染者中,经性传播感染的病例不断增多,但占比相对不大。此时,静脉毒品和血液传播仍是艾滋病主要的传播途径。
快速增长期(广泛流行期1997-)1997年卫生部宣布我国艾滋病进入快速增长期,1998年31个省均报告了HIV感染者,艾滋病疫情在全国迅速扩散。
2005年,新发的艾滋病感染者中,经性传播所占的比例已高达49.8%,首次超过经注射吸毒所占的比例。
截止2009年底,我国所有的省份和90.5%的县区都报告了HIV感染者,预估当时存活的HIV感染者达到74万人。
此时,性传播(男男/男女)已成为我国艾滋病传播的最主要途径。
官方应对艾滋病采取的措施
从一开始,面对国外汹涌的艾滋病疫情,以及国内严峻的艾滋病防治形势,相关部门就已迅速行动起来,并制定了一系列强力对策。
1984年和1985年,卫生部与有关部门两次联合发出通知,限制进口血液制品,包括因子制剂。
1986年12月,我国公布了凡患有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病的外国人不准入境。如果发现患有上述疾病的外国人,中国卫生主管机关可以提请公安机关令其提前出境。
198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艾滋病列为乙类传染病,规定各地方一经发现艾滋病感染者,需要对疫情进行严格的管理,并及时上报。
2003年,国家出台“四免一关怀”政策,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免费的抗病毒治疗,并关爱艾滋病感染者的日常生活。现阶段,“四免一关怀”政策仍是我国艾滋病防治最有力的政策措施之一。
2006年3月1日,《艾滋病防治条例》实施世界艾滋病日,该条例旨在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并保护艾滋病人的合法权益。
客观的说,艾滋病“禁入”政策的出台,以及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艾滋病患者的权益,并减缓了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
但是,艾滋病的传播本身具有隐秘性,让人防不胜防。同时,较长时间的“无症状期”也加大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难度。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加,艾滋病经由性行为、毒品和一些血制品还是由国外传入了我国,并开始大范围流行起来。
最新艾滋病疫情报告
2019年1月至10月,全国共检测2.3亿人次,新报告发现感染者13.1万例,新增加抗病毒治疗12.7万例,全国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为86.6%,治疗成功率为93.5%。
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国报告存活感染者95.8万,整体疫情持续处于低流行水平。
2019年1月至10月的新报告感染者中,异性性传播占73.7%,男性同性性传播占23.0%。
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统计显示,2020年1—10月,全国新报告艾滋病感染者11.2万例。
截至2020年10月底,我国报告的现存艾滋病感染者104.5万例,这其中性传播感染比例在95%以上,其中异性性传播比例占70%以上。
疫情地区分布不平衡,性传播为主,仍然是我国艾滋病流行的显著特点。
希望大家能多了解一些艾滋病的防护知识,远离艾滋病。
大家有艾滋病方面的困惑,可以关注我,给我私信。